2024年县民政局党组向县委第一巡察组提交专题工作汇报(全文)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1-31 11:45:0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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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县民政局党组向县委第一巡察组提交专题工作汇报(全文)

尊敬的县委第一巡察组各位领导:

热烈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我局开展巡察工作。下面,我就县民政局近年来党组相关工作及问题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民政系统基本情况。县民政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按照“三定”要求,主要承担低保兜底、临时救助、养老、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基层社会治理、婚姻登记、殡葬、孤困儿童救助等14项职责,目前有内设行政科室7个,下属事业单位4个,共有编制41名,在职实有人员合计37人(含改非领导4名)。支部正式党员32人、发展对象1人。按照“三定”规定,我局领导职数为1正2副,实际配备领导1正2副。机关干部职工平均年龄为40岁。

(二)从严治党基本情况。近年来,县民政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市、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党组书记坚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摆在重要位置,主动强化理论武装,系统部署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三基”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坚持“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在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基本民生上更加用心,在慈善、社工、村规民约等基层社会治理上更加用情,在养老、殡葬、婚姻登记等基本社会服务上更加用力。二是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抓牢抓紧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做到了“两手抓、两手硬”,使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得到持续巩固。

三、存在问题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一是理论的指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局党组对于习近平总书记的一些新思想、新论断、新观点,认识不深刻,领悟不透彻,大局意识不足,学习成果与业务指导、队伍管理和履行职责结合不够、发挥不够,需要用的时候临阵擦枪,主动学习投入不足,被动依赖组织安排。例如,党组日常学习侧重于民政业务相关的讲话精神学习,在如何将习近平总书记其他领域重要讲话精神与全局工作结合起来上思考、谋划不足,尤其是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长期处于欠学状态,直到市委第三巡视组反馈问题后,才开展补学,导致民政领域各项工作缺乏创新、亮点不多。

二是推动主责主业不够扎实。

局党组在履行持续强化优化基本社会服务上存在差距。例如,城口县第五老年养护中心建设项目作为2019年2月中央预算类投资,按照规定应该于2022年完成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但由于缺乏资金,致使该项目超计划竣工时间2年以上而仍未建成,直至2022年12月我县代表重庆市接受“十三五”社会兜底工程审计以后,才积极争取资金,同步购置相关设备,该问题预计今年年底前可以完成整改。

局党组在履行强化基层社会治理职能上存在差距。例如,在城口县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高观镇换届选举指导机构对东红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不到位,导致该村换届选举工作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县民政局基层政权科在指导全县204个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未及时发现该问题,直到出现网络舆情之后才及时整改。

局党组在履行持续强化基本民生保障上存在差距。对散居特困对象生活质量的关心不够,对网申工作重视不够,致使部分困难对象权益得不到及时保障。例如,蓼子乡茶林村特困人员谢美元、谢美云、刘倍国居住环境差,局党组只是简单要求社会救助科下发了整改通知,但对整改整改结果缺乏必要的监督,导致以上几户生活质量仍然较差。除此之外,局党组对部分业务科室日常工作监督、传到压力不到位。排山村村民刘丛纲在渝快办在线申请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因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挂网61天后,庙坝镇工作人员才办理,该项工作失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县民政局对乡镇指导不及时,培训不到位,致使城口县民政局在2022年全市民政系统考核中扣分。

三是看齐意识不够坚定。

局党组在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过程中,存在看齐意识不高,落实决策部署的效率和质量不够好的问题。例如,局党组在落实上级疫情防控部署上存在差距,导致下属事业同志对常态化疫情防控理解不够透彻,对人员流动可能带来的隐患认识还不足,对婚姻登记机构的疫情防控认识不够。2021年,县委督查发现,婚姻登记处没有设置防疫卡口,并就此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局党组对系统内安全生产没有向高标准看齐。例如,2022年武隆区“1·7”事故发生后,局党组只在办公会和职工会上安排部署全局安全工作,要求加强落实全县敬老院、殡仪馆、局机关等民政系统的用电、饮食、卫生、疫情防控等安全管理责任。会后,因只抽取了部分乡镇的敬老院实地查看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没有做到全覆盖,除此之外,单位个别职工经常忘记关火、关电,党组也没有及时批评指正。

四是部分项目实施落实有差距。

局党组在推进部分项目时进展缓慢,建成项目实施成效不佳。例如,局党组在推动项目落实上有差距,殡仪馆火化车间建设项目,早在2014年市民政局就下拨了专款,但历经国家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第五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等各类问题反馈,局党组先后拟定于2019/2020/2021年完工,但因资金缺口、高速路过境等各类主客观因素,推进困难重重,工期一拖再拖,至今进展仍然缓慢;

局党组对建成项目的成效发挥上监督管理不够,对民政养老领域当前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缺乏认真思考和有效应对,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得多、也闲置得多,运营得不够理想,例如,如咸宜镇中心敬老院建成以来,截止2022年底,项目仅入住18名特困人员,使用率仅为11.25%,服务设施未能充分发挥效益,该问题被“十三五”社会兜底工程审计反馈以后,才积极予以整改,存在后知后觉的现象。

五是开拓创新不够有力。

局党组虽然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要求,但还存在带头自我加压、力争上游的精气神不时偏弱的问题。例如,局党组争先创优的意识不够,虽然养老工作方面托管改革走在了全市前列,但在如何深化、优化养老服务上办法不多,尤其在链接慈善资源上,没有进一步构思谋划,仅仅满足于日常争取配捐工作,除此之外,对优势工作的经验提炼也不够,致使城口民政工作在全市没有形成可推广经验,由于创新工作不足,近五年来民政工作在全市的考评结果均未达到“优秀”档次。

六是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局党组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上敏锐性不够强,部分业务领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意识差,存在重视不足、研究不深,单纯依托科室抓落实的情况。例如,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重在安排部署,在推进落实和跟踪问效的力度上有所欠缺,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邓道平同志分管社会组织,但在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监管、防止被境外社会组织渗透利用等方面,办法不多,措施不全、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

局党组在意识形态日常相关工作的落实上缺乏必要的跟踪,例如,由于工作交接不规范,监督跟踪不到位,2019年下半年和2020年下半年意识形态报告没有及时报告给县委宣传部,从而被县委宣传部通报批评。

局党组对微信、网络和媒体上出现的一些错误倾向和言论及有损党形象和威信的言行警觉不够,对网上传播的一些错误思想和言论抵制不够有力。例如,部分党员同志面对老百姓谈论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是薄熙来功劳的政治假象所迷惑的情况时,并没有进行理直气壮地反驳,以一个党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判断力去及时引导广大群众认清孙政才、薄熙来与党中央离心离德,当“两面人”的本来面目。

七是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不够务实。

局党组在乡村振兴如何开展上,思路不多,上级安排什么才做什么、对帮扶干部关心不够、社会组织动员参与不够等情况。例如,原副局长邓道平同志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分管负责人,在如何发动社会组织链接资源,参与乡村振兴,提供就业岗位上思路不多,办法不广,成效不明显。

局党组在结对帮扶上,帮扶形式单一。例如,不管是在脱贫攻坚时期帮扶河鱼乡,还是在乡村振兴时帮扶北屏乡,局党组的帮扶措施基本都是在民政业务上,如养老、救助等政策上予以倾斜,以及发动干部职工争取配捐、购买农产品等,方式以单一的输血为主,缺乏造血措施。

局党组在争取帮扶资源上力度不够。例如,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中,时任分管领导的杨泽同志在与对口协作地开展联络对接时,不够积极主动,致使每年争取的对口扶贫资源较少。

八是在推动未保工作上存在差距

局党组在未成年保护工作上作用发挥不明显,未成年人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例如,民政局作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牵头单位,在协调指导方面作用发挥不明显,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目前在龙田敬老院挂牌)阵地建设一直未争取到市县财政资金支持,致使县内无未成年人保护阵地,也无法开展未成年人校外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情况方面。

一是廉政教育力度不够。

局党组在组织廉政教育上方式单一,主要以上廉政党课、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为主,进行填鸭式灌输,教学内容空泛,缺乏新颖性,入脑入心不多。例如,每次进行“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活动时,仅仅安排4位同志从“说纪、说法、说德、说责”四个方面进行发言,其他没有安排发言的党员对案件的理解和认识不得而知,警示预防效果不佳。除此之外,局党组近四年以来未组织干部职工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育。

二是责任压力传导不足。

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严”字当头、从严管理等方面做得还不够,有时没有很好地把更严的要求贯穿下去,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够有力。没有注重对职工“8小时外”的活动管理,职工与职工之间、与亲朋好友之间相互吃请等情况偶有发生。例如,2021年我单位余明滔同志在家饮酒后,认为间隔时间长,心存侥幸心理,酒后驾驶两轮机动车,被交巡警查处后受到了组织处理。2023年,下属事业单位殡葬服务中心职工王某,八小时之外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被行政处罚。

三是监督执行不够有力。

局党组对年轻干部日常工作的要求不高、监督不严。例如,在保密工作上,局党组班子简单认为管好涉密文件就行,却涉密设备保护的重要性不够,相关学习开展不及时,致使2021年6月,单位涉密电脑被天翼电脑工作人员违规接入外网引起市保密局预警,而党组对此后知后觉,相关制度也在此之后才予以完善。

局党组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提醒不到位、纠正不及时。例如,2019年-2021年上半年期间,由于忙于脱贫攻坚工作,部分班子成员错误地认为本身人员少、事情多,红脸出汗的报送会打击干部干事的积极性,因此,直到2021年下半年,我单位未向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红脸出汗台账。

局党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对社会救助工作重视不够、监督不够,对救助办理的情况过问较少,导致最低生活保障存在办理不够及时、困难群众兜底保障不到位的问题。例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规定,“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而蓼子乡因个性化案例研判办理不及时,导致同一案由多重信访;
庙坝镇应当月上报审批的救助信息仍停留于系统流程。

局党组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认识不够,主要表现在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力度不够。例如,2022年,为进一步改善特困人员居住环境、丰富精神生活,局党组探索“物质+服务”的社会救助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具有养老服务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分散供养全自理特困人员提供上门照料、住院护理等服务。但在在监管过程中,过分依赖线上平台监管,线下实地调研较少,导致服务质量不高。

四是担当意识有所弱化。

党组履职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有差距,对新形势下一些复杂问题不愿过多参与,工作中存在被动作为的消极思想,没有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存在推着干的现象。例如,在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时,创新不足,因循守旧,简单认为社会组织党建是组织部门的事,民政只是配合,习惯按部就班,对于我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思考不多,只按要求开展年检及各项专项整治,对社会组织发展没有进行很好的指导,导致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较为滞后,党员人数较少,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五是拼搏进取精神有所淡化。

局党组对于民政事业发展中难“啃”的硬骨头、难“跨”的焦点热点存在畏难情绪,一马当先的豪气少了、冲锋陷阵的锐气弱了、排除障碍的勇气淡了,工作中存在精神懈怠现象。例如,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整治作为殡葬改革的重要部分,业务负责人陈金树同志,更多的是在宣传上下功夫,对部分难啃的“硬骨头”,如东安镇93岁抗美援朝退役军人身患重病、庙坝镇部分村民持刀、服毒自杀以威胁等情况时,缺乏解决的办法,更多的是等待、拖延,以期自然解决。除此之外,面对换届选举班子的“新老更替”,原分管领导邓道平同志认为自己即将离任领导岗位,为求平稳着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现象有所抬头,对分管领域的工作激情明显减退。

局党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上,认识不够,执法强度存在差距。例如,近年来,局党组未组织民政领域相关经济处罚,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中均已警告为主,2022年仅有的2次经济处罚也是联合县消防队开展,原因就是民政没有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较少,执法水平不高,面对此类问题,局党组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是被动的等待司法等相关部门的指导。

六是为民服务意识有所淡化。

局党组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有的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方面,理解不深、把握不准,没有正确处理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在主动服务群众方面做得还不够好。例如,葛城街道土城社区违规将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社区养老服务站2、3层挪用作为社区办公室,局党组面对养老服务阵地丢失后知后觉,日常运营缺乏监管,直到重庆市“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审计发现,才及时整改。

局党组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存在短板。例如,兜底保障问题,受制于考核指标和部门之间制度约束性的影响,兜底保障在救助扩围增效中“左右为难”,因此导致,兜底保障不够精准、不够及时、主动救助机制不够健全等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困难群众的满意率。

局党组在部分弱势群体关爱上办法不多,力度不够。例如,面对职业乞讨和生活确实困难而流浪乞讨的人员,缺乏有效必要的区分的方法,加上日常对乡镇街道培训督促不够,致使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上,很多情况简单地用一桶泡面和一张车票送走乞讨求助者,既没有耐心地开展引导教育,也没有深入了解流浪乞讨人员的真实困难。

局党组在推进殡葬改革上力度不够。例如,公益性公墓建设迟缓,由于以往规划不力,部分城区公墓如龙头山公墓存在“人在山脚,坟在山上,推窗见坟,抬头见墓,山上是坟,山下是城”的问题,农村而言,目前全县尚未建立一处正规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农村群众依旧以自主选择墓地为主,因此导致乱埋乱葬的问题,如庙坝、双河快速路沿线均有肉眼可观的墓葬,另一方面由于宣传不到位,部分墓碑企业仍在公路沿线附近,这些问题的存在即没有给群众带来良好的生活环境,也影响了乡村旅游业的发展。

七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一定程度存在。

局党组贯彻执行上级要求时,在迎接上级检查工作时,存在提前制定调研路线的现象,例如,在市级主管部门调研我县社会治理、养老服务工作时,提前制定几条调研线路,仅将做法较好的试验点提供给市级部门检查,没有主动暴露“问题”,一定程度存在形式主义。

局党组在落实会风会纪律上存在差距,存在“找人代会”等不良现象。例如,部分班子成员在参加县级层面会议时,时有让分管科室人员代为参会的现象,在贯彻会议精神上,以会议传达会议,缺乏必要的回头看和闭环管理仍然存在。

局党组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存在形式主义现象。例如,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民政作为行政审批单位,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有后台审批窗口,需要分管领导每月坐班一天,实际上分管领导常因各种会议没有按时坐班或者坐班仅仅拍完照就走。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局党组未能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工作理念,“党要管党”责任意识还不够强。抓思想不够严。对职工的理论学习,尤其是退休老同志的政治理论学习方面,平时过问得少之又少,没有形成督学促学机制。例如:在组织、宣传部门的通报上,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名次经常靠后。在学习强国APP的运用上,虽然支部全体党员都注册了,但退休老党员的学习活跃性偏低、积分不高、排名靠后,除此之外,陈炳炎、周凡、毛小胜、李曼等年轻同志也长期欠学、活跃度低,局党组没有及时开展谈心谈话。

局党组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上有差距,导致部分党员干部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不愿担当、不愿付出,工作得过且过,例如,河鱼乡原特困对象李付兴死亡后,河鱼乡民政干部因特困供养动态管理不及时,导致供养金没有及时停发,该行为经纪委通报,虽目前已完全整改,也给群众带来不好的印象。

二是党员组织生活开展有差距。

局党组在指导机关党支部开展工作不够,党内政治生活时紧时松,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有差距,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三会一课”存在差距。“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支部党课没有按时召开。例如,党课开展没有做到每季度1次,党员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参与积极性不高,党员的归属感不强。巨伟同志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之时,因协调殡葬工作而临时请假缺席,虽然事出有因,也是提前没有谋划协调好的表现。

三是模范带动作用发挥不够。

局党组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要求上,没有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存在应付差事的现象。例如,部分班子成员在完成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社区”宣讲任务时,仅仅依托市民政局提供的宣讲课件模板,简单地结合日常工作,没有将民政领域的政策深度融入到宣讲提纲中,在宣讲过程中,存在为宣讲而宣讲的现象,认为只要完成了宣讲任务就行,不求宣讲实效。尤其在去年下半年二十大召开以后,简单以疫情为借口,没有及时开展二十大精神进社区宣讲。

四是党建夯实不够到位。

局党组在工作中偶有存在重业务、重经济,轻党建的情况,对抓党建的责任感紧迫感不够强,个别工作还停留在纸上、墙上,没有注重发挥党组织真正效能。例如,巨伟同志作为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带头谋党建、抓党建的表率作用发挥得还不算好,自己对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其他两位分管业务的班子成员基本上把精力都花在了分管工作上,对党建工作关心不够,建言献策、主动参与不够积极。

上轮巡察、审计整改情况。

2019年,市委第五交叉巡察组反馈我局7个方面13个问题,局党组存在整改不彻底、不全面、不深入的情况。一是党的建设有缺失,党的领导有弱化方面,存在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够高的问题。例如,交叉巡察反馈:“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机关支部未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集中学习蜻蜓点水、内容单一。每月一次的党小组会议流于形式。该项问题整改后,坚持效果不好,党小组会没有达到每月1次。例如,交叉巡察反馈:组在持续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上有差距,党员干部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机关不少干部认为“学习耽搁了业务工作”,产生厌学抵触情绪,被动敷衍应付学习活动。该项问题自整改以来,除每次职工会、三会一课、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规定学习的政治及业务知识外,私底下对其他学习的主动性不强。考虑到退休老党员身体状况、居住距离等问题,每次的“三会一课”党支部都没严格要求退休老党员参与。例如,交叉巡察反馈:“局党组对直属事业单位监管不力、传导压力不够”,该项问题的整改更多侧重于对殡葬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上的监管,对于思想、学习监管力度较小,致使中心极少部分干部违反《治安处罚法》被行政处罚。例如,交叉巡察反馈:“党组履行第一种形态不够到位,红脸出汗、提醒教育不够经常”。该项工作整改以来,在脱贫攻坚期间,错误地认为为了保护干部积极性,没有及时报送红脸出汗台账。

四、原因剖析

(一)理论学习有所松懈。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但由于日常事务较多,个人自学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够强,理论学习仍然不够系统深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有的班子成员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与时俱进地用党的先进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还需进一步加强,缺乏“挤”和“钻”的精神,未能从更高层面深化对学习的认识,在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方面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

(二)党性锻炼有所弱化。对加强班子党性修养重视不够,在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问题上与新时代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致使个别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满足于完成任务和不出问题,进取意识、奋斗精神有所淡化。有的班子成员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问题,分析不透、研究不深,缺少“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劲头,在工作中步子迈不开,效果不明显。

(三)宗旨意识树立不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得还不够牢固,在保障群众利益、切实让群众满意上下深功夫不够,将新时代的要求内化为自觉行动、干事创业热情还有所欠缺。有的班子成员到一线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不够,对困难群众疾苦没有完全感同身受,解决民生问题的决心不大、办法不多、措施不硬,导致殡葬改革、社区治理等方面的民生短板弱项解决不及时、不到位。

(四)监督执纪不够严格。领导班子能够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带动作用重视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缺乏深刻的认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督促落实不够到位。对党员教育管理还不够严格,监督的方式方法不够灵活,监督责任的落实方式比较单一,监督检查效果不明显。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理论武装,推动成果转化。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就民政领域的指示批示精神分析形势、推动工作,把政治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结合起来,拓展理论学习方式,深入交流学习体会学习成果,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二是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提高素养、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提高学习主动性,紧密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干部职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源,坚守为政之本。三是全面掌握、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增强指导实践的针对性,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切实推动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果。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抓好意识形态风险管理,特别是要抓好县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活动的管理,推进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抓好综合研判,确保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安全

(二)强化政治担当,筑牢忠诚本色。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把握“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带头践行初心使命,引导党员干部主动谋好事、积极干实事、努力干成事,做到思想上更加清醒、理论上更加成熟、政治上更加坚定。三是严格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要求,强化斗争精神,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以实际行动兑现市委提出的“三个确保”政治承诺。

(三)坚持求真务实,夯实作风建设。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沉下身子、深入基层,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民生问题,把事关民生福祉的工作做实、做细。二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统一思想中更新观念,善于总结工作中的新经验,探索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找到攻坚克难的好措施。三是在继续做好中心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增强主动性和前瞻性,围绕保持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重要决策部署,主动积极作为,贡献民政力量。

(四)严格落实责任,从严管党治党。一是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坚持领导班子带头、以上率下,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坚持讲操守、重品行,做清正廉洁的表率。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加强重点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汇报完毕,请巡察组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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