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使用渔药十要点

来源: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3-01-04 09:00:04 点击:

夏季是鱼病高发季节,在水产养殖过程中药物的使用十分频繁。一些养殖户不了解鱼病防治过程中用药的特点,导致渔药使用不当,结果既造成浪费,又达不到应有的防治效果。下面从十个方面给大家介绍夏季防治鱼病的正确用药方法,以帮助养殖户安全、有效用药,实现健康、高效养殖。

一、要对症用药

盲目用药是防治鱼病的大忌,既达不到防治鱼病的目的,又会造成浪费,甚至还会产生副作用。科学选用渔药的前提是:准确诊断鱼病,全面了解药物的性质和防病机理,做到对症用药。一是不得使用违禁药物,如氯霉素、氟哌酸、呋喃唑酮、五氯酚钠、孔雀石绿等;二是要针对病情选择适当药物;三是要防止有些养殖品种对药物的过敏。

二、要适时用药

药物施用的时间一般宜在傍晚前,这时气温、水温较低,用药后可减少鱼类的应激反应和体能消耗。如在清晨用药,因水中溶氧处于最低状态,易造成鱼类缺氧浮头。在中午阳光直射时用药,则会降低药效。在雨天和雷雨等低气压天气用药,不仅药效极差,而且对鱼类的危害更大。

三、要均匀泼洒

药液在兑好后要用木瓢、勺子等均匀泼洒,切不可倾倒。全池泼洒时应从上风处逐渐向下风处泼,使药物泼洒均匀,池塘边角也不要疏忽,否则会因用药不到位造成杀菌、杀虫不彻底,使鱼病复发。

四、要准确计量

泼洒药物前要准确丈量和计算水体体积,然后根据水体体积配准药液;拌饲料的药物要较准确地估计鱼的体重,以免用药过量造成中毒,或用药不足达不到治疗效果。计算水体体积不准和称药量不够,这种现象全池泼洒时经常会出现,因为药量不足,池水达不到一定药物浓度,防治效果不佳;或用药量过多,超出鱼类忍受限度,反而会造成鱼群大量死亡。

五、要充分溶解

泼洒药物前要按使用说明书上的不同要求用开水、温水或冷水充分溶解,泼洒的药物不能有颗粒或呈块状、团状,以防药物没有充分溶解而使水体依然达不到规定浓度,或药物颗粒被鱼误食而致其死亡。如生石灰要在化浆后均匀泼洒,漂白粉不宜干撒等。溶解药物时要注意水温,如杀虫中草药要求水的温度在60~100℃。

六、要先药后食

在投喂药饵前一般不要喂食,使鱼空腹,让鱼抢食药饵,减少药饵在水中滞留的时间,以免药物失散在水中,造成药物浪费和达不到药效。

七、要巧妙混用

两种以上药物混合使用,要注意药物间的相互作用,而且要在它们分别溶化后再混合。两种以上药物合并使用,或一种药物刚使用,效应尚未消失,接着又使用第二种药物,都可能出现药效增强或减弱现象,也可能出现毒副作用增强或减轻,因此必须注意药物的相互作用。一般养殖户不宜私自混合使用渔药,应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使用。如生石灰就不能与漂白粉、硫酸铜、敌百虫混用,酸性药物和碱性药物就不能混合使用。药物在混用前应先进行小水体试验,然后再进行大面积使用,切不可盲目混用。

八、忌鱼浮头时用药

鱼类在浮头时或浮头刚结束时,千万不要用药,否则会因鱼类体弱而造成鱼类大批死亡。

九、要注意鱼药的有效期

使用过期失效的渔药,既达不到防治疾病的效果,有的还会产生毒副作用。某些渔药,特别是漂白粉,极易受潮失效,故漂白粉要用干燥粉末,生石灰要用块灰。平时要按规定妥善保管渔药,并在保质期内使用。

十、施药前要准备好应急措施

用药前应做好一些应急措施的准备,用药后应在现场观察2~4小时,看是否有异常情况。一旦发现鱼严重浮头或不正常,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江苏省滨海县水产局 张士罡 李为学 邮编:224500)

推荐访问:夏季 要点 渔药
上一篇:春季鱼塘饲养管理要点
下一篇:市应急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Copyright @ 2012 - 2024 信颜文档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信颜文档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陕ICP备120021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