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来源:振兴乡镇 发布时间:2022-12-27 15:10:0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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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乡镇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更好地服务群众,努力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和服务型政府,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委发〔2013〕10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乡镇(*委关于构建“民情地图”促服务长效机制推进社会管理科学化的实施意见》(*委〔2018〕7号)第四点规定执行。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县每周二“无会日”制度,提倡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确定乡镇干部下村每星期固定服务接待日,保证乡镇干部有时间下村。推行乡镇干部“住夜”制度,开展夜学、夜访、夜谈活动,每名乡镇干部每星期住乡村不少于2夜,每星期进村入户夜访夜谈1次以上,每天要有1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住夜值班。健全民情沟通分析制度,全方位了解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和各种利益诉求。完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积极推行民主听证会、民主恳谈会等做法。

3.坚持“一线工作法”。健全完善定期民情调研、组团服务、难题破解、社会维稳等工作机制,面对面了解民情,倾听群众所需所求,接纳群众建议意见,力争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化解,能力在一线提高,发展在一线促成。办好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乡镇干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工作、考勤、值班、病事假等相关制度,全面实行办事档案、工作日志等做法。严禁脱岗办私事,严禁工作时间炒股、娱乐,严禁吃拿卡要,着力解决干部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位、在位不作为等问题。对制度执行情况不定期开展巡查,违反规定的视情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5.加强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党校作用,有计划、分批次举办乡镇基层干部培训班,帮助干部提升能力。每名乡镇干部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做到每个届期内对所有乡镇干部轮训一遍。县里每年依托县委党校、行政学校举办若干期乡镇县管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乡镇一般干部由乡镇负责培训。按“‘三农’需要什么,干部学习什么”的要求,开展技能培训并进行技能认证,大力培养“技能型”乡镇干部。重视学历教育,鼓励乡镇干部通过自学考试、函授学习、现代远程教育等途径,在职参加继续教育。重视发挥老同志的传帮带作用,鼓励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与年轻同志进行结对指导,实行导师带徒。推进干部网络学院面向基层干部开放,促进各种学习资源向基层干部倾斜。

6.突出实绩考核。健全完善乡镇班子和干部的年度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办法,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突出上级党委政府重要工作任务落实,完善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形成正确的实绩导向。开展以推动发展好、服务群众好、社会管理好、工作效能好、自身建设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服务型乡镇建设,强化创建考核,考核情况与乡镇干部奖惩相结合,作为乡镇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推广实绩公开公示公议,健全完善群众评议乡镇干部制度,开展乡镇党代会年会民主评议党委班子成员工作。

三、坚持基层用人导向,进一步选优配强乡镇干部队伍

7.配强配齐班子。结合年度工作实绩和目标责任制考核以及民主评议测评结果,定期分析乡镇班子建设情况,对不适应、业绩差的班子成员进行调整,缺配的要及时配齐。乡镇党政正职一般应具有乡镇工作经历,优先从具有乡镇领导干部任职经历的人员中选拔。乡镇党委书记要以35岁至50岁的干部为主体。注重选拔群众工作经验丰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善于处理复杂情况的干部充实到乡镇领导班子,注重把县级机关部门优秀干部选拔到乡镇任职。乡镇党政班子成员配备时要听取乡镇党委书记的意见。

8.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基层一线人员中选拔乡镇干部,在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干部时,向大学生村官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倾斜。针对工作多年、实绩突出的优秀村干部,定期编制专门的公务员招录计划进行招录。重视从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和选拔领导干部。重视考录干部的实际工作经验和专业结构,适当设置村镇规划、农经管理、环保等基层较为紧缺的专业职位,注意保留适当数量在本乡镇成长、熟悉当地情况的干部,着力打造年龄梯次、性别和专业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

9.充实工作力量。要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相对稳定,乡镇党政正职一般应任满一届。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调离所在乡镇。规范选调和借用乡镇干部程序,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照《松阳县公务员选调若干办法(*委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山区乡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因公开遴选等原因调离的,应在乡镇至少服务满2年。建立健全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制度。推进干部人才资源向乡镇倾斜,有计划选派县级机关部门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深化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入推进县服务型党组织指导中心建设,重视发挥退出领导岗位在职干部在乡镇破难攻坚、重点建设、信访督查等集中性专项工作中的作用。

四、认真落实“三真”要求,充分激发乡镇干部队伍活力

10.加大选拔力度。加大县直单位与乡镇之间的领导干部交流力度,把乡镇工作经历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条件,选拔县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时,除专业性、结构性领导岗位之外,应优先考虑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
机关部门主要领导一般从具有乡镇党政正职任职经历的领导中推荐;
加大从任职多年的乡镇领导干部中交流到机关部门任职的力度;
加大熟悉农村工作、表现突出的乡镇干部选拔力度。对长期在乡镇工作尤其是在艰苦环境下取得突出实绩的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特别优秀的,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可破格提拔。山区乡镇出现县管领导干部职数空缺时,优先选拔本乡镇或其他山区乡镇的优秀干部。

11.真心关心关爱。乡镇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提高到20%,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的可给予嘉奖,连续3年优秀的可给予记功奖励。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向乡镇倾斜,适当提高乡镇机关干部津补贴,提高部分津补贴要充分体现奖优罚懒,打破分配平均主义,由乡镇结合干部工作考核结果发放,调离乡镇的不再享受,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每两年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乡镇干部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有梯次、有计划地推进乡镇之间、乡镇与机关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特别是对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一般干部,加大交流力度,对其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关心和倾斜。县党政班子成员每年与所联系乡镇班子成员普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县委书记每年至少与乡镇党政正职谈心谈话1次,县委组织部根据需要开展谈心谈话,乡镇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与每名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与分管职能科室干部普遍谈心1次。

12.着力改善环境。积极推进乡镇职能转变,完善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理清乡镇的工作重点、职责和管理权限,进行职能的科学化合理化设置,突出重点,减轻乡镇负担。加快在中心镇推进“扩权强镇”工作力度,逐步解决乡镇责权不对应的矛盾。坚持乡镇人员编制专编专用,县级机关部门不得变相占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乡镇缺编人员。乡镇干部提拔和交流,应充分听取乡镇党委意见。县级机关部门在制定涉及乡镇工作的政策前,要认真听取乡镇的意见建议。规范乡镇检查评比考核,对乡镇的考核由县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严格控制对乡镇的“一票否决”事项。减少县级机关部门需要乡镇干部参加的会议。加大财政支持保障,积极改善乡镇工作生活环境,支持乡镇改造危旧办公场所,改善住夜条件,每个乡镇都要有食堂、公共卫浴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安全设施。县级机关部门人员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确需用餐的,应到食堂就餐。县有关部门派驻乡镇站所的干部,原则上纳入乡镇日常管理,站所负责人的调动、任免,应事先书面征求乡镇党委意见,其年度考核由县有关部门会同乡镇进行。大力总结表彰乡镇干部先进典型,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乡镇党委书记是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抓班子、带队伍。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和组织员要协助抓好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日常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乡镇干部队伍具体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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