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来源:党史学习 发布时间:2022-10-29 10:05:1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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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XX实际,现就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与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

二,时间要求

活动从3月开始,6-7月掀起办实事高潮,12月底全面完成民生实事任务。

三,办好实事

1.办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件民生实事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为民办实事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省委省政府确认的XX学校,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农村以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农村公路提前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建设,“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残疾儿童救助,农村公共厕所改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床位建设,行政村配电网改造,提高城乡居民低保,强化职业培训,疾控中心达标,提升农村通讯网络,建设农村公路安防设施,乡村“雪亮工程”建设,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法律援助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

2.围绕“八有”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办好一切群众看得见得实惠的民生实事。各级党组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围绕“八有”(幼有所有。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乐有所去)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认真研究实施一批文化惠民,公共服务和关爱特殊群众的民生实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根据职责范围力争办10件以上涉及群众共同利益的实事,各基层党组织办3件以上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每个党员至少为群众办1件实事好事。所有“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按照一事一档进行存档备查。

3.认真组织好“群众最暖心的100件民生实事”展播活动。属于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民生实事任务必须要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底前全面完成。认真组织开展“最暖心的100件民生实事”展播活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要系统进行展播,各单位自主实施的民生实事至少申报1项以上参加展播。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大事来抓,党委(党组)亲自抓,领导班子要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既要立足单位和个人所能,又要确保群众真正所需,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2.加强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对做得好予以通报表扬;
对推进不力的单位、不办实事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问责。县委党史教育巡回指导组要精心指导,对许空诺、凑数式的办实事及时纠正,对效果好、影响大的实事要及时向县委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推荐。

3.加强舆论宣传。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每周要宣传2件以上典型案例,活动结束前要进行一次系统回顾,推出“群众最暖心的100件实事”系列节目,分行业、分部门、分区域总结报道我县“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及时向上级媒体推荐XX的好举措好成效,展示我县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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